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苏州市第二期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的成交公告
2025年02月28日 13:2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苏州市第二期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 | ||
| 品目 | 培训服务 | ||
| 采购单位 | 苏州市财政局 | ||
| 行政区域 | 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28日 13:28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周梦芸,傅建萍,王锋 | ||
| 总成交金额 | ¥2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祝晓忠 | ||
| 项目联系电话 | 68361806 | ||
| 采购单位 | 苏州市财政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60620253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祝晓忠 | ||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0-SZYX-C2024-0074
二、项目名称:苏州市第二期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 12100000717800718J | 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 | 96.67(均分制) | 238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名称:苏州市第二期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 服务范围:苏州市会计人才培养以2年为一个培养周期,每个培养周期分为集中学习培养和跟踪培养两个阶段。 服务要求、服务标准:1.集中培养。采取课堂教学、前沿论坛、实景教学、专题讲座、课题研究等方式,通过学习交流,夯实理论基础、优化知识结构、更新经营观念、拓展管理视野,搭建起学员之间和学员与培养师资之间的沟通平台。 2.跟踪管理。通过建立高端会计人才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引导学员在集中培训结束后,持续进行在职学习,完成规定的自学任务,定期向培养基地报送学习心得体会、业绩报告、案例研究等,提升学员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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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锋、傅建萍、周梦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成交服务费:按苏财购告【2016】3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 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的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500万元部分的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按照差额累进法计算。本项目收费今个:3040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财政局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号
联系人:龚月姮
联系电话:686167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
联系人:祝晓忠、金健、周详、周悦婷
联系电话:68361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晓忠、金健、周详、周悦婷
电话:6836180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JSZC-320500-SZYX-C2024-0074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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