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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区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管委会食堂食材外包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07月18日 11:3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外包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成都市新津区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管委会
行政区域新津县公告时间2025年07月18日 11:3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付忠,王其伟,曹阳
总成交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8-81258937
采购单位成都市新津区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管委会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街道西新大道3101号天府创智汇A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8-82552565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路86号兆信中心1栋4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81258937
附件:
附件1食堂食材外包项目(N510118202500011820250626001)-文件集.zip
附件2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3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玛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N5101182025000118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外包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四川玛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津县花桥镇马王村二组66号 1,200,000.00元 食堂食材外包(百分比):89%
95.9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食堂食材外包):

服务类(四川玛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2040000 C22040000 餐饮服务 食堂食材外包 食堂食材外包 配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 签订合同之日起365天。 配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付忠(采购人代表)王其伟曹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中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预算金额*1.5%,此价格为含税价。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武侯支行 账 号:58382493810001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计划文号:51011825210200003686;2.监督单位: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520054,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武阳西路163号。3.本项目预算金额:120万元,结算比例最高限价:1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津区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管委会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街道西新大道3101号天府创智汇A栋

联系方式:028-82552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路86号兆信中心1栋403

联系方式:028-81258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28-81258937

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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