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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及管理项目成交公告

2025年12月02日 18:2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及管理项目
品目

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行政区域常州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02日 18:2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周宁,欧汉生,陆燕青
总成交金额¥230.4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优
项目联系电话0519-85785155
采购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常州市永宁北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19-85336261
代理机构名称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38号南门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乔优

一、项目编号:JSZC-320400-CZZY-C2025-0059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及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江苏沣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91320412MACAMURU7D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环府路8号94.71(均分制)230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及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负责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市本级和司法办案中心食堂食材食品的加工、烹饪、制作及日常运行管理服务以及包厢接待服务,确保食堂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服务质量。

服务要求: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把食品安全卫生质量关。供应商食堂管理必须符合卫生监督部门的相关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期服务合同。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欧汉生、周宁、陆燕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中标(成交)总金额100万元以下×1.5%×58%100万元~500万元×0.8%×58%,相对应分档计算及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收费最低为人民币3000元,若按上述计算方式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则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本项目中标服务费:1475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单位地址:常州市永宁北路10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336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38号南门5楼

联系人:乔优

联系电话:0519-85785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优

电话:0519-8578515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JSZC-320400-CZZY-C2025-0059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江苏沣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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