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成交公告

“大坦洋·闽东造物”乡村振兴样板项目一期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5年12月03日 11:4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坦洋·闽东造物”乡村振兴样板项目一期
品目

采购单位福安市社口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福安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03日 11:4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连少彬,刘旺生,刘柳姬,林芳,黄伟杰
总成交金额¥275.0648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3-6691688
采购单位福安市社口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福安市社口镇新兴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3-6618001
代理机构名称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广场22幢1梯15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3-6691688
附件:
附件1资格承诺函.png
附件2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省许建建筑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350981]FSZB[CS]2025006

二、项目名称:“大坦洋·闽东造物”乡村振兴样板项目一期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省许建建筑有限公司 霞浦县山河路21号 2,750,647.68元 98.34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大坦洋·闽东造物”乡村振兴样板项目一期):

工程类(福建省许建建筑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大坦洋·闽东造物”乡村振兴样板项目一期  “大坦洋·闽东造物”乡村振兴样板项目一期 接采购人书面通知后90天内完工 陈伟锋 闽2352011201130628 2,750,647.68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黄伟杰
评审专家: 连少彬 刘旺生 刘柳姬 林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计费标准的8折计取,由采购单位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大坦洋·闽东造物”乡村振兴样板项目一期:1.7804万元

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审查,各响应人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安市社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安市社口镇新兴路6号

联系方式: 0593-661800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广场22幢1梯1504室

联系方式: 0593-6691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0593-6691688

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3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