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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至县中医医院乐至县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12月15日 09:5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乐至县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四川省乐至县中医医院
行政区域乐至县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5日 09:5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吴绍兰,龚雪晴,钟伟
总成交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联萍
项目联系电话028-26068968
采购单位四川省乐至县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二环路东一段50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208242147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金港商业街97号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26068968
附件:
附件1乐至县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项目(N512022202500013320251126001)-文件集.zip
附件2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3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瑞峰药业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N5120222025000133

二、项目名称:乐至县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四川瑞峰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临江镇清泉铺街153号 688,800.00元 中医饮片一(百分比):17%
80.4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瑞峰药业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99000000 C99000000 其他服务 中医饮片一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绍兰龚雪晴钟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 下浮25%,代理服务费不足4000元,按照4000元计取,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74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按单价最高限价进行统一下浮报价,即所有药品仅允许报一个下浮率。

2.因系统固化,本公告“三、采购结果”中“执行标准:中医饮片一(百分比):17%”即表示本项目成交下浮率为:17%。

3.监督部门:乐至县财政局;电话:18190292719。

4.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精神,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陆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自愿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乐至县中医医院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二环路东一段505号

联系方式:182082421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金港商业街97号2楼

联系方式:028-26068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联萍

电话:028-26068968

四川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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