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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办公室应急公务用车购买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12月26日 15:5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应急公务用车购买
品目

采购单位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办公室
行政区域金口河区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5:5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曲木英芝,罗平,张滔
总成交金额¥15.8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33-2713780
采购单位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和平路14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550569432
代理机构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15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33-2713780
附件:
附件1应急公务用车购买(N511113202500008620251222001)-文件集.zip
附件2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一、项目编号:N5111132025000086

二、项目名称:应急公务用车购买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四川正远恒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88号8栋4层420号 158,800.00元 合计(总价):158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正远恒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2030501 A02030501 轿车 应急公务用车购买 红旗牌 CA7150HA6PHEVT型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红旗H5 PHEV 2025款170 超混版) 1(项) 158,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曲木英芝(采购人代表)罗平张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办公室

地址: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和平路143号

联系方式:13550569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153号

联系方式:0833-2713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0833-2713780

乐山市金口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26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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