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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2025年12月30日 10: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5年12月30日 10:3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韩园园、陈晓旭、刘振东
总成交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柳、靳云峰、史颖、高永博、张兵
项目联系电话024-62100999
采购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大街4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8-8312446
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29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62100999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告信息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2-3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5-210000-77445

项目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细河区艳平生鲜食品商行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瑞轩批发市场早市间1-25号

中标(成交)金额:92(%)

评审总得分:94.0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C22040000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在财政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二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晓旭、刘振东、韩园园(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服务类的收费标准按照预算金额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    址: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大街49号

联系方式:0418-83124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2909室

联系方式:024-62100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柳、靳云峰、史颖、高永博、张兵

电      话:024-62100999

十、附件

采购文件:更正后的文件终版-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2.26.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细河区艳平生鲜食品商行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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