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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生态环境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第三方技术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12月31日 16:1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第三方技术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宜宾市南溪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宜宾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6:1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龙,陈旭佳,李正宇
总成交金额¥68.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31-3052666
采购单位宜宾市南溪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下正街1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31-3839870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天池东路金山小区国有资产6-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31-3052666
附件:
附件1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华瑞汉和科技有限公司).pdf
附件2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一、项目编号:N5115012025000562

二、项目名称: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第三方技术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华瑞汉和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18号1栋12层4室 685,000.00元 97.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华瑞汉和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7019900 C07019900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龙陈旭佳李正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按照下列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75.5%收取。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 [100万元(不含)以下:1.5%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后收取,即:(70.8万元x1.5%)x0.245=2600元收取]。4.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芷泉支行行号:102651020504 银行账号:440220500910102493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2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801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南溪生态环境局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下正街106号

联系方式:0831-3839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天池东路金山小区国有资产6-8号

联系方式:0831-3052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831-3052666

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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