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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升级改造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6年01月22日 10:2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古田县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升级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宁德市古田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古田县公告时间2026年01月22日 10:2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肖贵津,马国祥,翁建杰
总成交金额¥99.1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珍亨
项目联系电话15059295205
采购单位宁德市古田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古田县614中路八支二弄13号7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3-3805915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双溪中山中路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059295205
附件:
附件1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厦门外图进出口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350922]FJHS[CS]2025001

二、项目名称:古田县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升级改造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厦门外图进出口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09号 991,500.00元 97.4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古田县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升级改造项目):

货物类(厦门外图进出口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1-1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PM2.5颗粒物分析仪、PM10颗粒物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 PM2.5颗粒物分析仪 赛默飞 5030i 2 150,000.0000 300,000.00
1-1-2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PM2.5颗粒物分析仪、PM10颗粒物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 PM10颗粒物分析仪 赛默飞 5030i 2 150,000.0000 300,000.00
1-1-3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PM2.5颗粒物分析仪、PM10颗粒物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 氮氧化物分析仪 蓝盾 LGH-220 1 97,800.0000 97,800.00
1-1-4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PM2.5颗粒物分析仪、PM10颗粒物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 臭氧分析仪 蓝盾 LGH-240 1 97,800.0000 97,800.00
1-1-5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PM2.5颗粒物分析仪、PM10颗粒物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 二氧化硫分析仪 蓝盾 LGH-210 1 97,900.0000 97,900.00
1-1-6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PM2.5颗粒物分析仪、PM10颗粒物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 一氧化碳分析仪 蓝盾 LGH-230 1 98,000.0000 98,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翁建杰
评审专家: 肖贵津 马国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 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的标准: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 理机构缴清招标代 理服务费。招标代 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35001677107052504934;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顺昌县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古田县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升级改造项目:1.4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各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宁德市古田生态环境局

地址:古田县614中路八支二弄13号7楼

联系方式: 0593-380591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双溪中山中路2号

联系方式:15059295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珍亨

电话:15059295205

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2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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