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容环卫管理事务中心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6月24日 17:0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市容环卫管理事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成都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24日 17:07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越,黄薇,戴玉芬 | ||
| 总成交金额 | ¥62.75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罗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7717975 |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市容环卫管理事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华区多宝寺南路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姚老师 028-696306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智达二路58号3栋4层401号-407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87717975 | ||
| 附件: | |||
| 附件1 |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 ||
| 附件2 | 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N510101202600054420260604001)-文件集.zip | ||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0544
二、项目名称: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成都八一骨科医院 | 锦江区天仙桥北路12-附3号 | 627,500.00元 | 男职工(单价):2000元 已婚女职工(单价):2000元 未婚女职工(单价):2000元 | 98.1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八一骨科医院)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4070100 | C04070100 体检服务 | 职工健康体检服务 | 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体检内容完成采购人职工体检服务 | 所检项目无遗漏,重要指标出现危急值时,须在72小时内通知体检者,并尽快进行复查。供应商应保证体检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对于体检过程中出现的误诊、漏检及体检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后开展体检工作,集中体检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体检人员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参加体检的,成交人应协商安排补检时间,补检工作应在1个月内完成 | 本项目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成都市市级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成财规〔2026〕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签订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 |
| C04070100 | C04070100 体检服务 | 职工健康体检服务 | 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体检内容完成采购人职工体检服务 | 所检项目无遗漏,重要指标出现危急值时,须在72小时内通知体检者,并尽快进行复查。供应商应保证体检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对于体检过程中出现的误诊、漏检及体检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后开展体检工作,集中体检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体检人员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参加体检的,成交人应协商安排补检时间,补检工作应在1个月内完成 | 本项目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成都市市级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成财规〔2026〕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签订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 |
| C04070100 | C04070100 体检服务 | 职工健康体检服务 | 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体检内容完成采购人职工体检服务 | 所检项目无遗漏,重要指标出现危急值时,须在72小时内通知体检者,并尽快进行复查。供应商应保证体检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对于体检过程中出现的误诊、漏检及体检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后开展体检工作,集中体检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体检人员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参加体检的,成交人应协商安排补检时间,补检工作应在1个月内完成 | 本项目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成都市市级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成财规〔2026〕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签订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越(采购人代表)、黄薇、戴玉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即:成交金额100万以下(含100万)×1.5%下浮20%计取(按前述方式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00元的按保底300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5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备案编号:51010026210200050048;
二、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61882648;监督部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366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市容环卫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成华区多宝寺南路3号
联系方式:姚老师 028-69630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智达二路58号3栋4层401号-407号
联系方式:028-877179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028-87717975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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