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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2026-2027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6年06月26日 17:3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2026-2027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机关)
行政区域玄武区公告时间2026年06月26日 17:3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任守文,刘春泉,李明明
总成交金额¥0.00011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建钧
项目联系电话025-82281971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3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5-83281008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顾建钧

一、项目编号:JSZC-320102-JITC-C2026-0186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2026-2027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南京宝珠粮油贸易有限公司91320192751255856J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丰清路2号金浦御龙湾1幢101室87.26(均分制)1.1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2026-2027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202671日至2027630日)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春泉(组长)、任守文、李明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2%收取代理服务费,如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低于4500元的,则按4500元收取。本项目预算金额1,408,100.00元作为成交金额,以1,408,100.00元带入计算代理服务费。对于一招一年以上服务期的项目,一律按一年的成交金额收取代理服务费。项目暂停、终止、废标等情况下,不收取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单位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本次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24654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采购人项目编号:JS2026-DLJC-C0147-B00(JSSW0103-202606)。

3.本项目成交价格系数为:1.1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机关)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306号

联系人:王斌

联系电话:02583281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

联系人:金海涛、张琪瑶

联系电话:025-822819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海涛、张琪瑶

电话:025-8228197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南京宝珠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JSZC-320102-JITC-C2026-0186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南京宝珠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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