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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消防工程结果公告

2026年06月30日 16: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消防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06月30日 16:3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梅、夏晶晶、吉莹
总成交金额¥91.64517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旭
项目联系电话024-54648888
采购单位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迎宾街(南段)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84134699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54648888
附件:
附件1中小型_01
附件2中小型_02
公告信息
 
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消防工程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6-3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6-210000-33126

项目名称: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消防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消防工程

供应商名称:山西卓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南街95号1幢B座5层0516号

中标(成交)金额:916,451.7(元)

评审总得分:93.7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消防工程

工程类

名称: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消防工程(B05100000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施工范围: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消防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包括应急照明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排烟系统等工程。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120天完成

项目经理:张倩

执业证书信息: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注册编号:晋214202120226705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梅、夏晶晶、吉莹(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消防工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8,4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迎宾街(南段)11号

联系方式:15841346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联系方式:024-54648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旭

电      话:024-546488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抚检察院消防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4)(2).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消防工程

供应商名称:山西卓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型_01.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型_0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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