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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物资配送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6年07月31日 09:4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惠安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福建省惠安特殊教育学校
行政区域惠安县公告时间2026年07月31日 09:4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冯素水,李智灵,黄志春
总成交金额¥64.47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艳芳
项目联系电话15396378969
采购单位福建省惠安特殊教育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南洲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980055608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广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广海路2-12号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96378969
附件:
附件1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中禾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350521]FJGM[CS]2026002

二、项目名称:惠安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中禾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浔美工业区B-7地块厂房302 644,700.00元 98.1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福建中禾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福建省惠安特殊教育学校拟对2026年9月-2027年8月份的学校食堂食材配送进行采购,采购的食品物资主要包括蔬菜类、水果类、调料类、粮油类、水产品类、肉禽蛋类、冻品类、豆制品类、干货类等所需副食品及其它。 按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和三、商务条件的要求执行 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后,结算金额达到成交价或服务期满(服务期约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先达到的合同自然终止(我司在成交金额达到成交价90%时通知采购人)。 我司满足招标文件所提出的产品标准、数量和服务要求,所提供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若因我司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卫生标准等问题所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我司承担。 644,7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黄志春
评审专家: 冯素水 、 李智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成交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按1.5%;100万元-500万元0.8%;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成交人应在成交公告发布的七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中标服务费收取账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安建设南路支行,户名:福建省广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352150104000648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省惠安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物资配送服务:0.967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惠安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南洲村

联系方式:1598005560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广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广海路2-12号5楼

联系方式:15396378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艳芳

电话:15396378969

福建省广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31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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