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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影像云服务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2026年08月12日 11: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影像云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08月12日 11:3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韩怀墨、戴春华
总成交金额¥0.00049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楠
项目联系电话024-31205855
采购单位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和平路五段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6-3999092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205855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告信息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影像云服务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8-12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6-210000-41715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影像云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影像云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易永科技商贸中心

供应商地址:连山区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4-2号楼3

中标(成交)金额:4.95(元)

评审总得分:9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影像云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影像云服务项目(C16990000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数字影像集成服务 影像处理软件 数字影像应用系统 自助打印系统 云存储及数据传输 系统相关硬件投入 医技AI质控系统

服务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次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项目部署,与医院现有系统完成对接并上线正式投入使用。合同签订后一年,在采购单位对中标人服务认可满意的情况下,可续签二年,服务总期限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按照政府采购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戴春华、韩怀墨(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影像云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下浮30%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8,3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和平路五段2号

联系方式:0416-3999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联系方式:024-31205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楠

电      话:024-31205855

十、附件

采购文件:07.29竞争性磋商文件-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影像云服务项目.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影像云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易永科技商贸中心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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