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800-03195
二 、 项目名称: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江苏万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鼓楼区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中山北路以西、环城路以北、陇海铁路以南中环广场 B 区 5 号楼 1-1418
中标(成交)金额:240(元)
评审报价:21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二次)(C13050200垃圾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日产污泥约120吨(以实际发生为准),其中:营口西部分公司(西部污水处理厂,位于营口市自贸区永远角路),日产污泥约55吨(以实际发生为准);营口东部分公司(东部污水处理厂,位于辽河经济开发区中心街区明路),日产污泥约55吨(以实际发生为准);营口市北五污水处理站(再生水厂,位于老港街北侧尽头),日产污泥约5吨(以实际发生为准);营口市虎庄河污水处理站(再生水厂,位于北辰街光明农业科技产业园附近),日产污泥约5吨(以实际发生为准)。进行污泥无害化处置,主要负责运送污泥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污泥日产日清不落地,包人工、包机械车辆、包处理等无害化处置全过程中的一切相关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本项目污泥处置服务,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现行法规标准开展污泥转运与无害化处置工作,污泥须运送至投标文件所填报环评手续完备的处置场地处置。投入符合交管、环保要求的密闭罐车或厢式货车,配齐消防、防泄漏应急工具,车辆做好清洗保洁,运输全程密闭,杜绝污泥滴漏遗撒。配置充足运力保障污水处理厂生产,不因车辆、天气因素影响污泥转运,转运能力匹配厂区设计出泥量。每车次出厂填写污泥运输登记表并称重检斤,以此作为结算依据;污泥全部运送至承诺处置场地处置,向采购人提供处置场地接收凭证。严禁污泥私自倾倒、转卖第三方,全部污泥实施合规无害化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承担处置全过程带来的环保处罚及法律责任,对处置后果全权负责。明确污泥处置尾产物去向并满足国家对应标准,服务全过程接受环保部门监督,承担项目全部人员、车辆安全事故责任,作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待《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 年 8 月 15 日施行后,同步遵照该法典相关规定执行。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合同每半年一签。
服务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灵敏、赵智慧、张波、尚衍、刘文双(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预算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9,67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北大街63号
联系方式:0417-2923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
联系方式:0417-2653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欢欣
电 话:0417-2653896
十、附件
采购文件:洪城环保污泥外运竞谈(二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江苏万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辽宁洪城环保污泥外运处置项目(二次)响应文件-signed_43.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