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600-02625
二 、 项目名称:2026年公益惠民演出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6年公益惠民演出
供应商名称:丹东市民族歌舞剧院
供应商地址:振兴区人民路55号
中标(成交)金额:1,011,840(元)
评审总得分:88.7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6年公益惠民演出
服务类
名称:2026年公益惠民演出(C06039900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服务范围:制定演出时间安排表,9月30日前完成15场以上演出,12月31日前完成全年34场惠民演出任务,演出时间、地点内容安排要以观众为中心,每场演出都尽可能辐射更多群众。
服务要求:1.内容质量:演出内容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紧扣“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和“十五五”开局主题,对演出作品内容进行严格把关,把握创作方向,坚决杜绝庸俗、低俗、媚俗。要把演出质量作为公益惠民演出的生命线,精心打磨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优秀作品,重点突出红色基因传承、时代精神弘扬和辽宁振兴实践呈现,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2.演出场次:制定演出时间安排表,9月30日前完成15场以上演出,12月31日前完成全年34场惠民演出任务,演出时间、地点内容安排要以观众为中心,每场演出都尽可能辐射更多群众。 3.演出人员:每场演员原则上不少于30人,不少于10个节目(戏剧演出除外)。 4.演出标识:演出现场悬挂统一的演出标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丹东市公益惠民演出,可以增加剧种、剧目名称,不得悬挂其他无关标识。 5.演出宣传: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和“十五五”开局主题,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多种形式,提前预告演出相关信息,设置专题宣传板块,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热情。积极邀请新闻媒体进行深度报道,讲好辽宁振兴故事,扩大公益惠民演出活动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6.验收要求:本着“谁采购,谁验收”的原则,此次公益惠民演出由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负责采购和验收。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将审查舞美背景制作、主持词、节目单以及场次安排,并以实地观看、查验演出节目单等形式进行监督。每场演出应有演出节目单、剧照(不少于3张)、视频资料(每场不少于2分钟)、观众反馈意见表(原件)等资料,并于9月30日、12月31日为时间节点报送演出汇总表。待演出任务完成后,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注:供应商用于演出的节目内容不得侵害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出版权。 以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范、规定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制定演出时间安排表,9月30日前完成15场以上演出,12月31日前完成全年34场惠民演出任务。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的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丹、王春花、蔡丽君(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6年公益惠民演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按1.5%计取;中标金额100万元到500万元费率按0.8%计取;中标金额500万元到1000万元费率按0.45%计取,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即:100万元×1.5%=1.5万元;(100-500)万元×0.8%=3.2万元;(500-1000)×0.45%=2.25万元,以此类推累计为最终价格。代理费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计取,代理服务费不得单独列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94.7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31号
联系方式:0415-2124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科莱科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6号106室
联系方式:0415-2516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旭升
电 话:0415-2516003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6年公益惠民演出2026.8.5(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