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成交公告

七台河市新兴区幸福养老服务示范中心项目设计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8月24日 18:0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七台河市新兴区幸福养老服务示范中心项目设计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七台河市新兴区民政局
行政区域新兴区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4日 18:0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陶永明,刘治平,李俊
总成交金额¥49.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繁龙
项目联系电话0464-8816567
采购单位七台河市新兴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七台河市新兴区七星花园B区政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246496353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建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锦明家园3号楼4号商服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64-8816567
附件:
附件1开标记录表.zip
附件2七台河市新兴区幸福养老服务示范中心项目设计服务报价明细附件.pdf
附件3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七台河市市政建筑勘察设计院).pdf

一、项目编号:[230902]JHGC[CS]20260002

二、项目名称:七台河市新兴区幸福养老服务示范中心项目设计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七台河市新兴区幸福养老服务示范中心项目设计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七台河市市政建筑勘察设计院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81号 4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七台河市新兴区幸福养老服务示范中心项目设计服务):

服务类(七台河市市政建筑勘察设计院)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工程设计服务 七台河市新兴区幸福养老服务示范中心项目设计服务 根据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委托要求,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以及涉及的其他工作内容及相关技术服务;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适用规范标准 1.国家法律、法规 2.国家部委规范性文件 3.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 4.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标准名录 5.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程名录 49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陶永明(采购人代表)刘治平李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按照市场调节价收取。收取金额:11000.00元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七台河市新兴区幸福养老服务示范中心项目设计服务 1.1 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七台河市新兴区幸福养老服务示范中心项目设计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评审价格 最终报价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七台河市市政建筑勘察设计院 通过 通过 80.67 4.00 9.84 94.51 498,000.00 498,000.00 1 1  
黑龙江省建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0.00 4.00 10.00 94.00 489,900.00 489,900.00 2 2  
黑龙江建投城市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通过 78.67 4.00 9.90 92.57 495,000.00 495,000.00 3 3  
东周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5.67 0.00 7.90 83.57 620,000.00 620,000.00 4 0  
正弘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3.67 0.00 8.45 82.12 580,000.00 580,000.00 5 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七台河市新兴区民政局

地址:七台河市新兴区七星花园B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8246496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建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锦明家园3号楼4号商服

联系方式:0464-8816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繁龙

电话:0464-8816567

黑龙江建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4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