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000-44021
二 、 项目名称:“辽宁优品”宣传推广服务(二)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优品”宣传推广服务(二)001包
供应商名称:中国质量报刊社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
中标(成交)金额:299,500(元)
评审报价:2995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中国质量报刊社主要承担市场监管领域政策法规宣传、质量安全知识普及、消费者权益维护等职能,拥有成熟的国家级质量品牌宣传策划体系和专属传播渠道,本次“辽宁优品”宣传推广服务包含整版宣传+专项报道等服务内容,可依托官方平台、行业顶级活动实现品牌权威曝光。市场内其他媒体机构无质量领域官方宣传阵地,无法参与市场监管总局官方活动开展品牌露出宣传,不具备承接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的能力,项目服务资源无替代渠道。2025年,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中国质量报刊社就推动“辽宁优品”品牌建设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及服务合同,构建了成熟、稳定、高效的宣传协作机制。依托该平台资源、中国质量(南京)大会承办板块、“质量之光”全国性行业特色活动等核心场景,对“辽宁优品”开展全方位、全维度的品牌宣传推广,累计实现近千万级曝光量,有效提升了“辽宁优 品”在全国质量领域的品牌辨识度和行业影响力。为延续现有优质宣传成果,保持品牌传播渠道和宣传标准的统一性、连贯性,避免更换供应商导致宣传断层和前期建设成果流失,须延续原有合作主体开展后续宣传工作。本次采购情形属于《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第9种情形“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只能从特定供应商购买,如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课题研究、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传、广告发布等,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规定,故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辽宁优品”宣传推广服务(二)002包
供应商名称:沈阳铁道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沈阳传媒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新兴街19号
中标(成交)金额:799,998(元)
评审报价:799998(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沈阳铁道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沈阳传媒分公司为沈阳铁道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下辖分公司,沈阳铁道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持有沈阳铁路局集团管内动车组媒体广告唯一发布授权的市场主体,独家占有铁路专属宣传资源,市场范围内无同等资质、同等资源的替代供应商,不具备公开竞争性采购条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铁路高铁媒体资源具有极强的行业排他性和经营垄断性,高铁宣传载体、投放权限、现场作业资质均由指定单位,市场无充分竞争供应商。本次所有宣传场景、投放渠道均依托铁路媒体资源,无其他市场化替代渠道与服务供应商,且本次服务依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高铁媒体资源,通过动车组全车冠名宣传、动车视频宣传、专项主题宣传、高铁站宣传等形式,构建“辽宁优品”铁路宣传矩阵,实现品牌全域覆盖、形象统一展示、信息精准传播,提升“辽宁优品”品牌在省内及全国重点区域的知名度与影响力。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无替代、无竞争的核心条件。本次采购情形属于《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第9种情形“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只能从特定供应商购买,如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课题研究、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传、广告发布等,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规定,故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辽宁优品”宣传推广服务(二)003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告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浑南区沈阳桃仙国际机场1号综合楼
中标(成交)金额:599,900(元)
评审报价:5999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告分公司为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是沈阳桃仙机场T3航站楼内外所有广告媒体、实物展示位的唯一产权经营主体,独家负责相关资源的运营与维护,市场内无具备同等资源权限的替代供应商。机场航站楼、廊桥属于民航专属管控区域,场地管理标准、施工规范、安全运维要求严苛,具有极强的封闭性和特殊性。仅有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告分公司具备机场场内广告布设、实物展陈、日常运维的专属权限与作业资质。机场广告及实物展示资源属于民航体系专属垄断资源,宣传点位经营权、发布权、运维权全部归属于拟定供应商独家所有。专属场地资源不对外开放市场化竞争,不存在其他可替代的服务主体与宣传渠道,符合无竞争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情形属于《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第9种情形“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只能从特定供应商购买,如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课题研究、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传、广告发布等,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规定,故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辽宁优品”宣传推广服务(二)004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8号
中标(成交)金额:598,000(元)
评审报价:598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辽宁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经由辽宁省文体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方授权,为东北地区城市足球联赛官方唯一指定市场招商合作单位,独家负责赛事赞助商招募工作,募集资金、物资和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依托辽宁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整个赛事相关工作,其宣传资源具有赛事专属垄断性,包含全媒体曝光、赛场全域广告、公关礼遇、专属展区、印刷品宣传等多项专属权益。所有赛事媒体端口、赛场广告位、线下展示区域、官方宣传渠道等核心资源,均由拟定供应商独家运营管控,具有不可替代性。赛事宣传需精准落实媒体曝光、赛场广告布设、专属展区搭建、官媒推文发布等多项定制化服务,对赛事场景适配、宣传落地衔接、全周期运维要求较高。辽宁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赛事官方运营主体,熟悉赛事运营流程、宣传规范及场地要求,具备成熟的赛事宣传团队,保障各项宣传权益实施落地。本次采购情形属于《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第9种情形“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只能从特定供应商购买,如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课题研究、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传、广告发布等,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规定,故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辽宁优品”宣传推广服务(二)005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广播电视集团(辽宁广播电视台)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79号
中标(成交)金额:3,399,800(元)
评审报价:33998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辽宁广播电视集团(辽宁广播电视台)是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成立的传媒机构,是辽宁重要的新闻舆论机构。辽宁广播电视集团(辽宁广播电视台)卫星频道,省内可覆盖100%城市和乡镇,全国收视覆盖人口数已突破10亿,在全国省级卫视中东北地区排名第一,其影响力和覆盖面是其他媒体不可替代的。基于辽宁广播电视集团(辽宁广播电视台)对2025年《辽宁优品》电视栏目项目政策的延续性宣传工作,前期已依托该媒体平台搭建专属宣传体系、打造品牌传播矩阵、形成标准化宣传模式。为保障“辽宁优品”品牌宣传的连续性、统一性和长效性,以及本次对“辽宁优品”多层次服务形式宣传,助力辽宁品牌走出辽宁有着重要意义,因此需要委托专业性强、影响力大、权威性高的主流媒体制作,以充分达到增强新媒体时代消费者对辽宁品牌信赖认可的效果。 本次采购情形属于《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第9种情形“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只能从特定供应商购买,如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课题研究、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传、广告发布等,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规定,故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优品”宣传推广服务(二)001包
服务类
名称:辽宁优品”宣传推广服务(二)001包(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
服务范围:中国质量报刊社宣传“辽宁优品”,制作投放专版2期(含1期头版)+8期专题报道等。
服务要求:1、制作宣传专版2期(含1期头版): ①其中1期为报纸头版专版(按照报社关于头版版面要求制作),另1期为内页整版专版,专版图文结合,均为彩色版面刊发。 ②专版内容围绕“辽宁优品”品牌建设、辽宁质量强省建设成效等进行策划采编。 ③供应商负责专版整体策划、组稿、采访、图文编辑、版式设计;全部稿件、版式须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刊发。 ④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350份整版当期纸质报纸用于会议发放、宣传使用。 2、专题报道8期: ①在《中国质量报》等报社媒体平台刊发深度类新闻报道8篇,内容包含消息、通讯、深度纪实等。 ②报道主题覆盖“辽宁优品”评价过程、结果发布、质量提升成效、参展参会、品牌建设经验等。 ③供应商可根据采购人提供素材约稿、组稿,稿件初稿提交采购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刊发。 3、开设新媒体专栏成系列展示“辽宁优品”: 在中国质量万里行平台开设“辽宁优品”专栏,通过“文字+图片”等形式,按品类持续推出2026年新获评“辽宁优品”系列报道。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
服务标准:派出记者深入“辽宁优品”企业田间地头、生产一线等产品源头进行探访、记录,采访企业相关负责人,结合“辽宁优品”评价机构相应标准制定等工作,挖掘“辽宁优品”背后的产生故事、生产特色、工艺价值、文化内涵。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辽宁优品”宣传推广服务(二)002包
服务类
名称:“辽宁优品”宣传推广服务(二)002包(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
服务范围:在高铁列车、高铁站宣传“辽宁优品”。包括但不限于“辽宁优品”动车组全车冠名宣传、动车视频宣传、专项主题宣传、高铁站宣传。
服务要求:“辽宁优品”动车组全车冠名宣传:能够覆盖沈阳—北京、沈阳—南京区间,各选定1组高铁冠名列车,广告投放周期半年;全车厢共布设7类宣传点位,分别是海报板、头枕巾、小桌板、行李架、防撞条、杯垫、车门贴。 (1)全车7类宣传点位具体要求: ①海报板:全车车厢两端宣传展板统一铺设定制海报宣传画面; ②头枕巾:全车一、二等座椅头枕巾全覆盖印制宣传内容,配套备用物料,破损即时补换; ③小桌板:座椅后方小桌板覆膜印刷固定宣传画面; ④行李架:车厢顶部行李架装饰条粘贴定制宣传图文,全车统一风格布设; ⑤防撞条:车门、过道防撞软条印制宣传内容; ⑥杯垫:小桌板配套定制宣传杯垫; ⑦车门贴:车门处张贴宣传画面。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
服务标准:“辽宁优品”动车视频宣传:在沈阳铁路局集团管内全部动车组车载视频宣传,投放周期不少于6个月,循环播放项目配套宣传短片,视频时长1分钟。建立视频播放监控机制,定期核查播放状态,确保无卡顿、无黑屏、无静音。 ①“辽宁优品”专项主题宣传:在全国重要时间节点(如全国“两会”期间等)利用铁路媒体资源配套宣传,至少落地宣传1次,根据时间节点特点定制专属宣传内容,突出专项宣传主题。 ②“辽宁优品”高铁站宣传:在沈阳北站或者沈阳站,利用站内媒介资源宣传展示“辽宁优品”,在车站大厅醒目位置(如大屏、立柱广告、候车座椅、服务台)等人流密集区域宣传展示“辽宁优品”,点位不少于2处。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辽宁优品”宣传推广服务(二)003包
服务类
名称:“辽宁优品”宣传推广服务(二)003包(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
服务范围:我方具备在沈阳桃仙国际机场T3航站楼开展品牌实物展示与看板宣传的实施能力,将严格按照采购要求,在T3航站楼一楼旅客到达迎客厅、行李提取厅、二楼旅客出发隔离厅设立3个实物展示点位;在旅客到达夹层内设置24个宣传看板;并在场区K02看板未实现其他销售的时段内提供广告点位宣传。
服务要求:我方完全响应此项要求。 1、实物展示点位要求: (1)展台材质将严格符合民航场地安全标准,选用环保阻燃、无异味、无安全隐患的优质材料,完全适配机场长期室内摆放场景。保证展示区域光线充足、品牌醒目,全面提升视觉展示效果。 (2)展台核心展示内容将围绕“辽宁优品”品牌理念、品牌建设成果、优质产品(服务)介绍等官方内容;所有展示物料摆放整齐、干净整洁,我方将建立定期巡检维护机制(每周不少于1次),及时更换破损、褶皱及过期物料,确保全程无破损、无褶皱、无过期内容,全面展现“辽宁优品”优质品牌形象。 2.看板制作及布设要求: 我方完全响应此项要求。 (1)采用机场专用广告看板,板面耐磨、防眩光、抗老化、防褪色;画面色彩还原度高、画质清晰、无色差,长期曝光不发黄、不脱胶。 (2)24个宣传看板将均匀分布于机场旅客到达夹层核心视野区域,点位布局规整、间距合理,做到无盲区、无遗漏。布设前将提交详细点位分布图,充分贴合旅客通行视角,保障曝光效果最大化。 3.所有实物展示装置、宣传看板严格统一,画面风格、品牌标识、配色标准、排版样式保持一致。 4.所有宣传布设工作将充分适配机场管控场景,施工前提交详细布设方案及施工计划,报机场管理方及采购人审批。施工将严格在指定区域、指定时段内进行,确保不遮挡消防设施、安全标识、应急通道、旅客通行区域,不影响机场正常运营、旅客出行及设备安全运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我方完全响应此项要求。 1.所有物料、设备将严格符合民航防火、防爆、环保安全标准,无场地破坏、无安全事故风险,施工及投放过程中确保无场地破坏、无安全事故风险。投放结束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原状,并经采购人验收确认。 2.所有宣传内容将严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机场管理规定,宣传内容涉及的图片、文字等素材需拥有合法版权,避免侵权纠纷。 3.全部点位布设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点位分布图、实景上刊照片等资料。服务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向采购人提供全套宣传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放总结报告、全程实景照片、点位分布图、曝光数据统计、维护记录等。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辽宁优品”宣传推广服务(二)004包
服务类
名称:“辽宁优品”宣传推广服务(二)004包(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
服务范围:负责 “辽宁优品” 宣传推广服务,提供赛事合作权益落地、品牌宣传推广、展区搭建及运营、宣传物料制作、媒体传播、现场保障等配套服务,完成本项目约定全部推广工作内容。
服务要求:1、通用权益: (1)赛事荣誉权:获得赛事合作专属称谓和标识使用权、赛事全程影像资料及宣传使用权、赛事官方标识组合使用权、为赛事赞助商颁发官方牌匾。 (2)媒体宣传:随机在电视媒体(卫视)特写镜头露出;随机在网络直播镜头露出(直播室背景板、产品展示、片尾文字或口播鸣谢);随机在平面媒体报道(不少于4个平面媒体); 随机在网络媒体报道(不少于10个网络媒体);在赛事官方网站官方链接、官网首页权益露出(品牌logo、图片、公关软文等)。 (3)公关礼遇:赛事组委会提供1席VIP观赛席、30张随机区域观赛票。 (4)活动推广:展示“辽宁优品”企业品牌矩阵(logo墙)。 (5)印刷品广告:秩序册、电子证书、工作证件等展示“辽宁优品”logo。 (6)现场广告(赛事期间):主背景板广告、球队入场广告、球队更衣室广告、A板广告、球场硬隔离广告、新闻采访背景板、注水道旗。 2、特定权益: (1)公关礼遇:赛事组委会统一提供2席接待,不低于5场次。 (2)活动推广: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新闻专刊。 (3)现场广告(赛事期间):功能台围挡广告、各类指示性大型广告板、各类指示性小型广告板、赛场LED广告、各楼层间隔广告位。 3、个性化权益: 活动推广(赛事期间):在沈阳主场比赛参展,赛事组委会提供1处展区,不低于18平。 三、其他要求 1、赛事周期内安排专属工作人员,对媒体露出、广告点位、展区展示、新媒体发布等所有权益进行实时监测,避免漏播、漏发、遮挡破损等问题。 2、建立赛事应急响应机制,赛事现场出现广告破损、画面错误、露出缺失、展区故障等问题,及时完成现场整改修复,保障赛事宣传不受影响。如遇赛事安排调整等不可控因素,供应商提供等效替换宣传方案。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辽宁省相关行业规范开展服务;保证赛事权益落地完整,宣传推广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提供 7×24 小时应急保障,接受采购人监督、验收,达到采购人验收标准。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辽宁优品”宣传推广服务(二)005包
服务类
名称:“辽宁优品”宣传推广服务(二)005包(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
服务范围:借助升级权威媒体辽宁广播电视集团(辽宁广播电视台)平台,围绕“辽宁优品“品牌建设,通过电视频道、专题栏目、融媒平台、大型活动、赛事转播、春晚IP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提升”辽宁优品“品牌知名度、公信力与市场影响力,传递辽宁优质品牌故事,让更多消费者了解和接受辽宁好产品、好服务,同时宣传质量标杆帝业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质量品牌的良好氛围。
服务要求:1、在辽宁电视台制作、播放宣传片,不少于5期,每期时长15分钟左右; 2、在《宝厚说宝》专题栏目中宣传展示“辽宁优品”,不少于1期; 3、在北斗融媒对“辽宁优品”参加的各类展会、评价过程等活动进行时政信息类宣传(短视频、图文报道等形式); 4、在《主播说辽宁》栏目专题介绍“辽宁优品”,不少于2期; 5、在辽宁卫视和新闻频道,不定期播放5分钟左右的探厂宣传片,不少于5期,宣传内容要求聚焦“辽宁优品”生产现场、工艺品质、质量管控等; 6、通过转(直)播“东北超”、CBA等大型赛事或重要活动期间推广展示“辽宁优品”,不少于1场; 7、利用辽宁卫视《辽宁新闻》栏目广告时间播放“辽宁优品”公益广告,每个广告15秒,共40期; 8、组织开展自媒体品牌故事大赛等活动,包括方案策划、组织报名、内容征集、成果展示、评审颁奖、宣传推广等赛事全流程工作。 9、借助“辽宁春晚”平台宣传“辽宁优品”(在主持词中介绍“辽宁优品”、一线演员小品节目中引入“辽宁优品”话题并展示LOGO道具、在辽宁春晚大集上展示“辽宁优品”并邀请不少于10位明星采访介绍、“辽宁春晚”期间穿插播放“辽宁优品”公益广告。 其他要求 1、所有宣传内容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无违规内容、虚假宣传,符合省级卫视播出规范。所有内容须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制作播出。 2、统一使用“辽宁优品”LOGO、标准色、标准字,不得擅自修改,供应商保证所用素材(音乐、图片、肖像、视频)合法授权,产生侵权由供应商全责承担。 3、电视节目制作包括文案统筹、策划、拍摄、采访、剪辑、包装、播出等全流程工作,确保内容真实、导向正确、画面精良。供应商须提供免费内容修改、补播,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 4、大型赛事、活动等须制定详细执行方案、应急预案、人员分工、时间节点等,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实施。 5、产生的成片、稿件、活动成果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享有署名权与非商业使用权限。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
服务标准:1、所有宣传内容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无违规内容、虚假宣传,符合省级卫视播出规范。所有内容须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制作播出。2、统一使用 “辽宁优品” LOGO、标准色、标准字,不得擅自修改,供应商保证所用素材(音乐、图片、肖像、视频)合法授权,产生侵权由供应商全责承担。3、电视节目制作包括文案统筹、策划、拍摄、采访、剪辑、包装、播出等全流程工作,确保内容真实、导向正确、画面精良。供应商须提供免费内容修改、补播,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4、大型赛事、活动等须制定详细执行方案、应急预案、人员分工、时间节点等,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实施。5、产生的成片、稿件、活动成果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享有署名权与非商业使用权限。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贤静、许东宁、荣誉、张明智(包组编号:001,002,003,004,005)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优品”宣传推广服务(二)001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包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所定的收费标准按照采购预算金额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不足伍仟元的,按照伍仟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辽宁优品”宣传推广服务(二)002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包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所定的收费标准按照采购预算金额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不足伍仟元的,按照伍仟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辽宁优品”宣传推广服务(二)003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包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所定的收费标准按照采购预算金额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不足伍仟元的,按照伍仟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0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辽宁优品”宣传推广服务(二)004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包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所定的收费标准按照采购预算金额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不足伍仟元的,按照伍仟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000.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辽宁优品”宣传推广服务(二)005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包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所定的收费标准按照采购预算金额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不足伍仟元的,按照伍仟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4,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联系方式:024-96315-1-2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024-22516026、22503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珊珊
电 话:024-22516026、22503077
十、附件
采购文件:发售稿(终)20260903-辽宁优品”宣传推广服务(二)-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