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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结果公告

2026年09月15日 11: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品目

采购单位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兴城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5日 11:3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俊廷、王雅兰
总成交金额¥42.5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贲腾
项目联系电话0429-5818678
采购单位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9-5815031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206-5号C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29-5818678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_01
公告信息
 
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9-15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6-211481-00647

项目名称: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供应商名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胡同1号10幢1层151

中标(成交)金额:425,800(元)

评审总得分:84.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服务类

名称: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C20039900其他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 一、服务范围: 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二、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2026年9月2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质量标准:合格。 3、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及条件: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5、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6、其他技术、服务要求满足业主要求。 7、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 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二、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2026年9月2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质量标准:合格。 3、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及条件: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5、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6、其他技术、服务要求满足业主要求。 7、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服务时间: 一、服务范围: 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二、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2026年9月2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质量标准:合格。 3、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及条件: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5、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6、其他技术、服务要求满足业主要求。 7、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服务标准: 一、服务范围: 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二、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2026年9月2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质量标准:合格。 3、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及条件: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5、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6、其他技术、服务要求满足业主要求。 7、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雅兰、张俊廷(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按1.5%计取,成交金额100万元~500万元,费率按0.8%计取。成交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按0.45%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38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27号

联系方式:0429-5815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206-5号C室

联系方式:0429-5818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贲腾

电      话:0429-5818678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招标文件)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4).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供应商名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_0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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