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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6年09月21日 18:1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行政区域永春县公告时间2026年09月21日 18:1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陈建超,江宜博,刘春红
总成交金额¥179.9808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柳青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679988
采购单位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359859526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幢2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5-28679988
附件:
附件1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永春县至信保安服务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350525]CXS[CS]2026002

二、项目名称:大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永春县至信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永春县五里街镇八二三中路6号 1,799,808.00元 98.9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永春县至信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保安服务 大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机关大院大门、边门24小时的开关管理、大院日、夜的巡逻值班,负责大院1、3、4、5号大楼日常管理和宿舍楼值班室的值勤。维护大院的上、下班秩序和来访人员登记、各种车辆按规定停放,协助管好大院内各项设施和花草树木。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以及辖区范围内的人员管理工作 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后,应按磋商文件要求,人员全部派驻到服务场所。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2年。 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后,应按磋商文件要求,人员全部派驻到服务场所。 1,799,808.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陈建超
评审专家: 江宜博 刘春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1.5%;100万-500万0.8%;500万-1000万0.45%。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大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2.139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

联系方式:1535985952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幢24层

联系方式:0595-28679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柳青

电话:0595-28679988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1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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