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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10月22日 15:5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沐川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乐山市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2日 15:5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马庆庆,景德力,陈文英
总成交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33-2137555
采购单位沐川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沐川县沐溪镇永济西街9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33-4602989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达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570号25楼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33-2137555
附件:
附件1食堂食材采购服务(N511101202600032220260929001)-文件集.zip
附件2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3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沐川县孙记凤兴卤肉坊).pdf

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6000322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沐川县孙记凤兴卤肉坊 沐川县沐溪镇学园街77号 570,000.00元 食堂食材采购服务(百分比):97%
97.2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沐川县孙记凤兴卤肉坊)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3130200 C23130200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3年,合同1年1签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庆庆(采购人代表)、景德力、陈文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确定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调节价,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 9600.00元,由中标(成交)供应商一次性转账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沐川县人民法院

地址:沐川县沐溪镇永济西街92号

联系方式:0833-4602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达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570号25楼8号

联系方式:0833-2137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0833-2137555

四川达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2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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