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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宝鸡市重金属环境污染隐患排查评估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10月30日 09:2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宝鸡市重金属环境污染隐患排查评估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宝鸡市公告时间2026年10月30日 09:2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彭博,白伟,张晓娅
总成交金额¥197.7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利军
项目联系电话0917-3509989
采购单位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7-3260353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鹏博中心2号楼B座8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3509989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已盖章).pdf

一、项目编号:ZTCG-2026011号

二、项目名称:宝鸡市重金属环境污染隐患排查评估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100号 1,977,000.00元 91.4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宝鸡市重金属环境污染隐患排查评估项目):

服务类(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宝鸡市重金属环境污染隐患排查评估项目 对宝鸡市涉重金属行业企业进行重金属污染隐患排查评估整治工作,评估污染源风险等级,根据排查结果编制完成全市“一地一策”方案。 (1)监测要求 1、点位频次管控:严格执行采购人指定监测断面,不得擅自变更监测点位、减少监测频次、删减监测指标。 2、现场采样作业:采样人员具备相应专业能力,采样全过程严格执行HJ 91.2-2022等规范,如实记录现场气象、周边环境情况,完整留存现场采样原始记录。 3、样品全流程管理:样品采集后按规范完成固定、标识、保存、冷链运输,样品流转记录完整可追溯,杜绝样品污染、变质、丢失。 4、实验室质量控制:实验室严格执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落实空白、平行样、质控样等质控措施,检测方法符合现行标准。 5、数据审核管理:实行采样记录、实验记录、检测数据三级审核制度,原始记录完整归档,做到数据可追溯,评价严格执行GB 3838-2002等标准。 6、异常数据处置:如监测发现指标异常偏高,第一时间向采购人反馈,按要求做好复核、核查工作。 (2)项目要求 1、按照采购人要求出具正式检测报告,报告必须加盖CMA检验检测专用章,资质真实有效。 2、成果同时提供纸质版、电子版资料,格式规范、装订整齐,满足采购人存档、汇报、考核使用要求。 3、全部原始采样记录、实验记录、质控记录等资料同步归档,配合采购人查阅核查。 4、综合分析报告需要实事求是,报告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如实反映流域重金属实际状况,梳理监测数据变化规律,直面存在的涉重金属环境问题,结合监测数据开展原因初步分析,为重金属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参考依据。 (3)服务质量要求 1、采样、检测、报告编制等全部工作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 91.2-202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以及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 2、建立项目质量管控体系,对人员、设备、样品、检测、成果实施全过程管控,保障服务质量。 3、严格恪守监测公正性,不弄虚作假,主动配合采购人开展进度汇报、资料核对、现场核查、验收答疑等工作。 4、建立项目沟通机制,及时反馈监测工作进展,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修改意见及时响应整改。 (4)其他要求 1、中标(成交)供应商组建专项项目团队,配备项目负责人、采样人员、实验分析人员,保障项目有序实施。 2、合同履约期间,严格落实合同约定服务范围、工作标准,不得擅自缩减服务内容、降低工作标准。 3、若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不能满足采购单位工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缩减约定服务范围、项目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工作态度较差、配合度低等情形,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指定时限内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中标(成交)供应商须予以配合整改。 4、本项目所有监测原始数据、报告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中标(成交)供应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对外泄露、挪作其他用途。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 1,977,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博(采购人代表)、白伟、张晓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基准额,在该基准额基础上下浮4.5%计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宝鸡市重金属环境污染隐患排查评估项目 2.1789 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

联系方式:0917-3260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鹏博中心2号楼B座806室

联系方式:0917-3509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利军

电话:0917-3509989

陕西中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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