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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改造、装修恢复及食堂维修改造工程结果公告

2026年11月03日 09: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改造、装修恢复及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11月03日 09:3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玉兰、黄秀华
总成交金额¥336.99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志刚
项目联系电话0429-3094333
采购单位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甲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9-8580568
代理机构名称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街道龙警街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29-3094333
附件:
附件1小型
公告信息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改造、装修恢复及食堂维修改造工程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2026-11-03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000-65817

二 、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改造、装修恢复及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改造、装修恢复及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清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区胜利路7-6号楼B

中标(成交)金额:3,369,900(元)

评审总得分:85.0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改造、装修恢复及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工程类

名称: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改造、装修恢复及食堂维修改造工程(B05100000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施工范围: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改造、装修恢复及食堂维修改造

施工工期:40日历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项目经理:张文君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辽21202120220066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辽建安B (2023) 140113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玉兰、黄秀华(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改造、装修恢复及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工程类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额100万以下费率为1.0%;100万-500万费率为0.7%,累加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6,58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甲

联系方式:0429-8580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街道龙警街12号

联系方式:0429-3094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志刚

电      话:0429-3094333

十、附件

采购文件: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改造、装修恢复及食堂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改造、装修恢复及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清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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