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飞跃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公告
2023年01月19日 10:4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朝阳区飞跃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房屋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朝阳区飞跃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19日 10:41 |
预算金额 | ¥123.45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雪峰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04406400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朝阳区飞跃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晨光街16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43106699(刘相宏)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大禹南湖首府18栋蜜蜂公寓B座4楼415-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304406400(孙雪峰)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朝阳区飞跃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飞跃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飞跃街道简介:飞跃街道于2020年6月28日正式获批成立辖区范围东至蔚山路、创信街,南至超达大路,西至开运街,辖区面积14平方公里,辖三家子村、众恒、怡众名城、红嘉、永达、永信、三佳、光谷7个社区及耿家村民事务管理办公室,总人口14万人。
2.用房选址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合理利用、厉行节约,方便居民。
3.用房选址要求:(1)飞跃路以南,超达大路以北,硅谷大街两侧。(2)面积为2400㎡-2700㎡,楼层为四层或五层。(3)用房要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有独立院落,封闭性空间,避免因街道日常办公,影响辖区企事业单位正常运转。(4)格局合理,用做街道办公用房、多功能会议室、党群服务中心。(5)交通便利、有独立院落,停车位充足。(6)设施比较完好,通水、通电、通热。(7)无房屋使用权纠纷。(8)具有一定的简装,不需进行大的装修和改建。(9)租金合理1.45元/㎡/天以下(包含供热费及房屋契税)。(10)距离街道管辖小区距离适中,距离高新区管委会距离适当,便用居民事项的办理和街道各项任务开展。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3.4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以上街道办公用房选址的要求,晨光街161号长春市子坤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房屋具有较强的合理性。该办公用房位于晨光街161号,位于管辖居民小区居中位置,可租用1-4层房屋共计2505.62㎡,格局合理,有单独的出入门。该楼设施完好,通水、通电、通热;该楼归属于长春市子坤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该楼使用权无纠纷。该楼租金在1.35元/㎡/天(包含供热费及房屋契税);有独立院落,院落内停车位充足,停车位50余个,交通便利;临近上级主管单位高新区管委会较近,距离与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较近,方便居民办理相关事宜。
该楼位于飞跃街道辖内,紧临辖区企业及居民小区,地理位置较为有辨识度,便于服务居民寻找,有利于业务的办理。
街道所辖区域开发建设较早,已建成小区住宅、商业、厂房密度较大,为高新区四个街道内成熟度最高,辖区内小区、企事业单位林立,使用面积、空间格局适用于街道办公用房的房屋寻租难度大。
鉴于以上因素并经相关专业专家论证,晨光街161号长春市子坤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楼房具有的以上因素,该楼做为街道办公用房选址具有单一性和先天优势,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长春市子坤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高新开发区晨光街161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1月20日 至 2023年01月3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致:长春市子坤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高新开发区晨光街161号):
长春市朝阳区飞跃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长春高新区政府采购申请委托招标审批表GXZCWT2023-004文件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市朝阳区飞跃街道办事处,欢迎贵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ZCWT2023-004;
2.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飞跃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预算金额(人民币):123.45万元(一年);
5.最高限价(人民币):123.45万元(一年);
6.采购需求:长春市朝阳区飞跃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租赁;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8.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1月20日至2023年01月31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大禹南湖首府18栋蜜蜂公寓B座4楼415-2);
3.方式:将以下要求内容加盖单位公章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储存为一份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公司名称)文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2510727357@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经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5799号)2楼B21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朝阳区飞跃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晨光街161号
联系方式:15843106699(刘相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大禹南湖首府18栋蜜蜂公寓B座4楼415-2
联系方式:15304406400(孙雪峰)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雪峰
电话:15304406400
4.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锦湖大路1357号
联系方式:0431-87019060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长春市朝阳区飞跃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晨光街161号
联系方式:15843106699(刘相宏)
2.财政部门
联系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锦湖大路1357号
联系电话:0431-8701906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大禹南湖首府18栋蜜蜂公寓B座4楼415-2
联系方式:15304406400(孙雪峰)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