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警务航空队关于直升机航材、定检、航材返修、网站和导航数据库维护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2023年03月02日 16:1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浙江省公安警务航空队关于直升机航材、定检、航材返修、网站和导航数据库维护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公安警务航空队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02日 16:11 |
预算金额 | ¥762.5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1-87287505 |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公安警务航空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萧山国际机场内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1-87287505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浙江省公安警务航空队
项目名称:飞机维修经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直升机航材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300000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原产地,适航,新品;有资质在直升机上维护更换;
标的名称: 2023年直升机定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35000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资质全,适航要求。
标的名称: 直升机网站和导航数据库维护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20000
单位:年度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具备资质
标的名称: 直升机航材返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795000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具备资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74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直升机制造商为确保机队运行的适航性,定检、维修后的安全性,售后服务的一致性、衔接性和服务配套要求,授权确定北京合力飞安航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浙江警航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航材供应、定检和培训协调等售后服务。
一、从行业特殊性层面,适航性是飞行安全的底线。必须直升机生产制造商授权,才能确保适航性和出现故障后的相关索赔;不仅要从原产地采购,而且要有资质在直升机上调试发现的已损材料部件等进行更换。直升机专用工具必须与直升机零部件匹配。
二、从安全和绩效层面,授权是必备的准入资质。若无授权则供应商无资质更换,也无资质在直升机履历本上签字,导致飞机无法试飞和使用,达不到适航标准。
一是有可能存在航材是非新品(多年存放品)或是翻修件;二是有可能存在质保期已过;三是无资质的供应商不能在机上更换,会导致飞机无法试飞和使用,若要更换重新组织有资质的供应商来更换调试,势必需要重新支付费用,所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增加了财政资金,甚至有可能出现因航材不合格件导致机毁人亡危害。
三、从政府采购法层面,客观定位而非采购人意愿。
一是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其供应商资质必须由意大利莱奥纳多公司(阿古斯特维斯特兰公司)授权的售后服务商实施,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
二是该项目使用的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是适航取证要求;
三是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不仅仅要在直升机上进行已损件的更换,备件维修也必须由原供应商实施,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
综上所述:单一来源采购法规依据充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北京合力飞安航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火寺路东绿地启航国际4号楼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3月02日 至 2023年03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公安警务航空队
联 系 人: 方治平
联系电话: 0571-87287505
传 真: /
地 址: 萧山国际机场内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055741
传 真: 0571-87056984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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