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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罗氏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专用试剂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4年05月28日 15:4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罗氏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专用试剂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医药品/病人医用试剂/其他病人医用试剂

采购单位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行政区域大连市公告时间2024年05月28日 15:48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彬
项目联系电话0411-88804093
采购单位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冬梅0411-62897266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衡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樱花园6-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姜彬0411-88804093
附件:
附件1罗氏试剂.pdf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项目名称: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罗氏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专用试剂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罗氏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专用试剂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采用内容为“罗氏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配套专用试剂,是应用到特定仪器上,仅能使用原厂配套试剂,且为专机专用。罗氏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器定期进行校准,并具有溯源性,才能保证结果准确性,只有配套使用原厂试剂和校准品,才能保证仪器溯源性及结果准确性,否则检测数据不准确,甚至导致设备出现故障。建议采购医院现使用型号cobas e601、cobas e411原厂配套试剂与耗材。

鉴于以上原因,长春恒瑞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为拟采购产品中国内唯一代理商,因此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大连市财政局制发的《大连市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大财采【2017】1216号)中明确的“对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等条文规定,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因此专家小组成员一致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拟由长春恒瑞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来完成。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长春恒瑞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典石广场2号楼909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5月28日  至  2024年06月0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6号        

联系方式:刘冬梅0411-6289726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无

联系地址:无

联系电话:无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衡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樱花园6-2号            

联系方式:姜彬0411-88804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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