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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人民医院电梯改造升级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2024年11月14日 15:1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永宁县人民医院电梯改造升级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永宁县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永宁县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5:14
预算金额¥28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永东
项目联系电话0951-8307195
采购单位永宁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永宁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1-8011362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浩润佰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1-8307195
附件:
附件1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 永宁县人民医院电梯改造升级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医院电梯改造升级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283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胸科医院项目18部垂直电梯及8部自动扶梯均为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生产制造。因该项目电梯已不符合现行国家验收标准,需对该26部电梯进行系统升级改造,本次设备改造项目需满足《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含第1号、第2号、第3号修改单)、《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含第1号、第2号、第3号修改单),既:第1号修改单中要求的“增加防扒门装置”、“轿厢意外移动装置(UCMP)”,2号修改单中“旁路功能”、扶梯升级梯级缺失及防逆转功能及3号修改单相关技术条件。为保证县人民医院正常开展诊疗业务,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管理的通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中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适用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处采购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故本次采购符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永安巷东侧永安花园1号楼第六层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1月21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南崇景

        联系地址:银川市永宁县

        联系电话:0951-801136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王宁

        联系地址:永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1-8017857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永东

        联系地址:银川市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13

        联系电话:0951-8307195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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