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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全自动化学发光检测试剂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5年01月07日 15:2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洛阳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全自动化学发光检测试剂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化学试剂和助剂

采购单位洛阳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洛阳市公告时间2025年01月07日 15:23
预算金额¥79.54384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79-64612015
采购单位洛阳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乐山路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 13693818595
代理机构名称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女士 0379-64612015-8099
附件:
附件1专家签到表及意见表.docx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洛阳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洛阳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全自动化学发光检测试剂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全自动化学发光检测试剂及配套耗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9.543848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采购单位目前所使用的LiCA®500型自动光激化学发光检测仪,是由科美博阳诊断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与嘉兴凯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该设备与科美博阳诊断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含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生产的配套试剂、质控物、校准物、耗材产品共同构成一个封闭系统。其分析仪、试剂、质控物、校准物、耗材必须作为一个整体来使用,才能有效保障系统的整体性能和实验结果的准确性。且每一盒试剂采用唯一编码进行标识,只能通过分析仪配套操作软件才能正确读取编码信息,方能上机使用,否则,分析仪可能受损且无法达到预期性能指标和可靠的分析数据。若擅自破解代码并使用第三方试剂会造成设备故障或稳定性降低。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河南欣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7号伟业国际B座号楼23层2303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1月08日  至  2025年01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指标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洛阳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乐山路22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1369381859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10层            

联系方式:刘女士 0379-64612015-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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