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5年电子政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5年03月14日 13:2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5年电子政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14日 13:23 |
| 预算金额 | ¥2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02133832 | ||
| 采购单位 | 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绍兴市城南大道145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10213383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5年电子政务项目
标的名称: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5年电子政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8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5年电子政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8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的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2025年电子政务项目于2025年3月12日9:30时,组织专家在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论证。经专家组认真审阅相关采购要素,形成如下意见:
考虑到系统改造的复杂性和一致性要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文件"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以及《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
综上,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对象为深圳房讯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深圳房讯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015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3月13日至2025年03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联 系 人: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5年电子政务项目
联系电话:13102133832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城南大道145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张哲钦
监管部门电话:0575-88266002
传 真:
地 址: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论证材料(房征办).pdf (1.2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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