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越剧下乡演出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2025年04月09日 10:5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越剧下乡演出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09日 10:53 |
| 预算金额 | ¥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3-87288446 | ||
| 采购单位 | 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宁市海洲街道海州西路226号行政中心二号楼3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3-8728844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项目名称:越剧下乡演出项目
标的名称:越剧下乡演出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完成越剧下乡演出102场(含大戏下乡12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6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支持我市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海宁市越剧团改革方案的通知》(海委办〔2012〕104号),文件明确由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与市文化艺术表演中心(市越剧团有限公司)签订送戏下乡演出任务指标,每年不低于100场。2018年,为进一步推动海宁市越剧团有限公司的发展壮大,经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明确文化下乡补助经费60万元/年,由文化部门向市越剧团购买文化下乡演出服务。2021年,经市领导批示同意,市财政保留了上一轮扶持政策并继续实施三年。2024年,根据新一轮的扶持政策,每年继续安排文化下乡补助经费60万元,由市文旅体局按规定程序向市越剧团购买文化下乡演出服务,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海宁市越剧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海马路34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 系 人:沈星舫
联系电话:0573-87288446
传 真:/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海州西路226号行政中心二号楼3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海宁市财政局
联 系 人:沈硕
监管部门电话:0573-87292037
传 真:/
地 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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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剧下乡演出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370.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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