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2025年08月08日 16:2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本级 |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08日 16:22 |
| 预算金额 | ¥14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栋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6048098 |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亲水北大街东金凤区新能源大厦14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999508868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A座11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1-6048098 | ||
| 附件: | |||
| 附件1 |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签到表、论证意见表.pdf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 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升级改造内容主要有行政执法监督数据仓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综合管理系统、文书标准统一、与互联网+监管对接、行政执法数据填报系统、涉企行政检查、涉企检查公示专栏、证件管理系统升级、行政执法监督app、与宁政通对接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145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属于原平台的功能扩展和数据深加工改造,具有较强的延续性、功能完整性和安全要求。从节约建设成本,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平台的稳定升级扩展和专用技术的唯一性考虑。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9号楼国际软件大厦三区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8月08日 至 2025年08月15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牛娟
联系地址:银川市亲水北大街东金凤区新能源大厦14楼
联系电话:1999508868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李文化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
联系电话:0951-6982681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栋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A座11层
联系电话:0951-6048098
六、附件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
|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签到表、论证意见表.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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