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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皮肤科激光美容中心房屋租赁服务

2025年09月03日 08:4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皮肤科激光美容中心房屋租赁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5年09月03日 08:43
预算金额¥9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思
项目联系电话0771-8053720
采购单位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淡村路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9968078570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66号阳光100上东国际T2栋9楼9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71-805372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皮肤科激光美容中心房屋租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皮肤科激光美容中心房屋租赁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60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采购人拟进行2025年皮肤科激光美容中心房屋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96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原为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皮肤科激光美容中心房屋租赁服务01分标,本项目于2025年05月28日进行第一次公开招标挂网,开标时间为2025年06月18日09时30分。自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作废标处理并于2025年06月19日发布了废标公告;
本项目于2025年06月20日重新挂网进行第二次招标,开标时间为2025年07月11日09时30分,自投标截止时间止,本项目同样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作废标处理,并于2025年07月11日发布了第二次废标公告。
在两次公开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无人提出质疑,两次公开招标的过程中也无人提出质疑,按照桂财规[2021] 4号文的相关规定,该项目符合申请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形。
并且,经市场调研参数征集了解,仅有自然人业主唐鸿勋提供的房屋参数符合采购人皮肤科激光美容中心开展业务使用。具有不可替代的唯一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鉴于上述情况,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和桂财规〔2021〕4号文件第一条第(一)款的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本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唐鸿勋(自然人业主)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48-1号南宁江南万达广场A7号楼一层160、161号商铺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03日至2025年09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陈永东

联系电话:19968078570

联系地址:南宁市淡村路13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董萍

联系电话:0771-2189091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29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沈思

联系电话:0771-8053720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66号阳光100上东国际T2栋9楼91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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