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中宁县人民医院检验科诊断试剂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2025年10月21日 15:1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宁县人民医院检验科诊断试剂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中宁县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中宁县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1日 15:15
预算金额¥139.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艳
项目联系电话0951-8671262、15729590181
采购单位中宁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中宁县新南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5-5711082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5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1-8671262、15729590181
附件:
附件1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 中宁县人民医院检验科诊断试剂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专业诊断试剂及耗材一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139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院现有检验设备全自动凝血分析仪(C600)、全自动血球分析仪(XN-550)、特定蛋白分析仪(Aristo),现需采购与之适配的专业检测试剂及耗材。 上述三款设备均为高度专业化的医学检验设备,其检测原理、光学系统、反应体系均由设备原厂独家设计,非原厂试剂及耗材无法匹配设备的硬件参数和软件算法,使用后可能导致检测结果偏差、设备报错甚至损坏核心部件,无法满足临床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要求。 医学检验结果直接关系到临床诊断和治疗方案制定,原厂试剂及耗材经过严格的临床验证,且与设备形成“设备-试剂-质控”一体化质量体系,能确保检测结果的稳定性和溯源性。使用非原厂产品可能因质量不可控导致误诊、漏诊,存在严重的医疗安全风险。因此,须使用现有仪器设备生产厂家生产的试剂及耗材才能与现有设备配套使用,具备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规范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351号)的相关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  宁夏银川金凤区宁安大街64号德丰大厦2403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22日  至  2025年10月28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及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蒋屹山

        联系地址:中宁县新南街

        联系电话:0955-571108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唐晓玲

        联系地址:中宁县平安东街

        联系电话:0955-5029850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白艳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501室

        联系电话:0951-8671262、15729590181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10-21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