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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城市宣传战略合作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5年12月04日 01: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城市宣传战略合作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
行政区域本溪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04日 01:30
预算金额¥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边娜
项目联系电话024-42897686
采购单位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3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42897686
代理机构名称无无无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本溪城市宣传战略合作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本溪城市宣传战略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新华通讯社,简称新华社,拟为本溪市提供新华社媒体供稿服务、《新华思政学堂》服务、“新华社进校园”服务、新华网专题服务、直播服务、新媒体推广服务、国际传播服务、品牌活动推介服务、文旅产业推广服务、点题研究报告服务、专题培训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新华通讯社,简称新华社,履行党的耳目喉舌、智库和消息总汇职能,是中国的国家通讯社,同时也是世界性通讯社。新华社是中国唯一受权发布国家政策法规的新闻机构,是国家受众和全部新闻机构获取重大新闻的重要权威来源,也是党和国家重大信息发布的主要授权渠道,其新闻资源在政治安全和导向正确上具有绝对优势,地位无可替代。新华社在优质内容赋能、城市品牌传播、文体旅产业推广、智库服务、专题培训服务等方面具有权威性、必要性、唯一性,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是新华社直属事业单位,是新华社新闻信息的总出口和资源管理中心,是新华社新闻产品全球推广中心和传媒资源聚合服务平台,负责新华社新闻信息产品的全球传播,受权代表新华社向全球用户及终端受众提供新闻信息服务。经专家组论证,该项目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第9项,同意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三、公示期限

2025-12-03 2025-12-10(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黄晓红,张磊,聂守全,刘云,王一涵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边娜

联系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34号

联系电话:024-4289768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袁绍鹏

联系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平山路3号

联系电话:024-42836625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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