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二级学院购买企业服务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05日 08:51 |
| 预算金额 | ¥2203.14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媛媛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1-55986707 |
| 采购单位 | 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1-22697035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与建业路交叉口东南角永恒名座15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1-55986707 |
| 附件: |
| 附件1 | 专家论证意见附件_01.jpg |
| 附件2 | 专家论证意见附件_03.jpg |
| 附件3 | 专家论证意见附件_02.jpg |
公告内容文档 | 一、项目信息 |
| 1.项目名称: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二级学院购买企业服务项目 |
|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 根据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空中乘务专业教学实际需求,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完善涉及实训的相关课程、实训设备、师资、场地、工位、住宿等需求。 |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203140元 |
|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 在国家大力支持高职院校+进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政策背景下,供应商结合自身业务优势,能够从整体上对涵盖的多个专业进行系统性整合,打破各专业之间原有的相对孤立状态,构建起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专业群架构。在实践教学方面,可协助引入实际生产案例、真实项目以及先进的业务流程用于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在师资队伍建设上,组建了一支由教育专家、行业技术骨干以及专业课程开发人员等构成的跨学科专业技术团队。该团队成员不仅熟悉高校教育教学规律,而且精通相关行业的前沿技术,能够针对我校专业群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复杂技术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相应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 1.名称:包1:河南轩明实业有限公司; 包2:河南鑫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包3:河南万航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 2.地址:包1: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岗南路1号305室; 包2: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博颂路6号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东隔壁临街门面; 包3: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鼎路升龙广场3号楼B座2810号。 |
|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 张杰 | 河南工程学院 | 副教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李海英 |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 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黄俊臣 | 高创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 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 四、公示期限 |
| 2025年12月08日08时30分 至 2025年12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五、异议反馈时限 |
| 2025年12月08日08时30分 至 2025年12月12日17时30分 |
|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 任何潜在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异议反馈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异议须阐明供应商非唯一性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 |
| 七、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 |
| 地址:开封市十大街职教路北100米 |
| 联系人:赵老师 |
| 联系方式:0371-22697035 |
| 2.财政部门信息 |
| 名称: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25号 |
| 联系人: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
| 联系方式:0371-65808406 |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与建业路交叉口东南角永恒名座1503室 |
| 联系人:李媛媛 |
| 联系方式:0371-55986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