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对外媒体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2025年12月06日 15:4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对外媒体合作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5年12月06日 15:40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null
项目联系电话15925713412
采购单位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
采购单位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万象街道解放街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925713412
代理机构名称详情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对外媒体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对外媒体合作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了更好推荐莲都区对外形象,更大范围的提升莲都区影响力,讲好莲都故事,传播好莲都声音,为莲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树立良好的对外宣传形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丽水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是丽水地区辖区内唯一一家官方主办的集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闻客户端、印刷等于一体的综合性传媒,有着十分丰富的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资源,能保障宣传的效果及报道的权威性。该服务单位作为本项目服务单位在其地域和领域内具有唯一性。综上所述,为顺利开展本项目,并保证宣传效果及报道的权威性,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丽水市莲都区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推荐丽水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购买服务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丽水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2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05日2025年12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

联 系 人:郑丹

联系电话:15925713412

传 真:/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万象街道解放街5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刘轩

监管部门电话:0578-2131236

传 真:/

地 址:丽水市解放街7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