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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厅场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6年01月10日 13:4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厅场租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本级)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01月10日 13:46
预算金额¥9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null
项目联系电话0571-87057869
采购单位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1-87057869
代理机构名称详情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本级)

项目名称: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厅场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厅场租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50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内容包括租赁之江饭店新闻发布厅、贵宾室、化妆间、音控室、媒体发稿区和签到区,浙江省新闻发布厅使用约70场。租赁期限为壹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9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将进一步把“浙江省新闻发布厅”建设成省委省政府重大信息发布的主场所,及时组织召开省级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记者见面会等。之江饭店会议中心国际会议厅于2010年起挂牌成为“浙江省新闻发布厅”,一直使用至今。该厅为新闻发布会专用场地,可满足电视、网络直播需求,灯光、音响、宽带、背景大屏、投影仪、化妆间、休息室、直(导)播间等配套设施齐全。
综合考虑该项目的特点,若更换原承接主体将导致成本大幅增加。为确保新闻发布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 “(一)公共服务项目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的有关规定,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租用该场地。附: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杭州之江饭店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200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1月09日2026年01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本级)

联 系 人:赵嵩

联系电话:0571-87057869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055741

传 真:0571-87056984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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