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辐射环境本底调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6年02月13日 15:5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西辐射环境本底调查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2月13日 15:51 |
| 预算金额 | ¥4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589926216 |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58992621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项目名称:广西辐射环境本底调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广西辐射环境本底调查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选择柳州市、河池市两个设区市开展辐射环境本底调查工作,开展两个设区市现场陆地γ辐射剂量率监测,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饮用水源地水等样品的现场采集,及样品后续前处理、实验室放射性分析测量等工作,摸清调查区域的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及其分布,2026年12月31日前,分别编制两个设区市《广西辐射环境本底调查报告》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5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广西辐射环境本底调查服务的延续性。广西辐射环境本底调查服务为以往延续性项目,服务内容、需求、标准等相对固定。在开展调查时,需要与前期调查的信息数据共享,并保持延续与数据更新。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先后承担了“广西辐射环境本底调查方案编制及试点项目(防城港市)”、“广西辐射环境本底调查项目(钦州市、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梧州市、贺州市、崇左、桂林、百色)”等工作,对辐射环境本底调查中所涉及的监测采样、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方案编制等情况熟悉。由自治区辐射站继续提供技术服务,可省去调研、技术交接等环节,确保全区辐射环境本底调查项目的整体性、延续性、一致性。
(二)广西辐射环境本底调查资料的安全性。辐射环境本底调查工作是一项重要任务,能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供决策依据。项目涉及范围广、调查内容多,在调查工作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数据信息和文件资料,保障这些数据信息和文件资料安全性是完成调查任务的关键。由自治区辐射站实施项目有利于信息保密及数据准确更新。
(三)拟单一来源采购单位具有广西辐射环境本底调查独特优势。一是,在1983年至1990年,生态环境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自治区辐射站技术骨干全程参与,积累了丰富的调查经验;近三十年来,国内一直未开展大范围、有规模的放射性本底调查,随着滨海核电建设运行,以及福岛核事故等对沿海辐射环境影响,当前辐射环境本底调查要求已发生显著变化,本次辐射环境本底调查要在探索中开展,国内辐射监测机构普遍缺乏调查经验。二是,自治区辐射站多年以来开展了多个项目的放射性水平调查及成果应用,在本底调查数据逻辑性、合理性审核能较好地把控、具有成熟的作业流程,能够按时、高效、保质完成我区辐射环境本底调查工作。
综上,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情形,且契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桂财政﹝2021﹞4号)第(一)种使用情形,同时满足《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公共服务项目特殊要求的规定,采购依据充分、合规合法。故该项目使用单一来源方式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作为项目承担单位。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蓉茉大道80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2月13日至2026年02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覃珂
联系电话:18589926216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544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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