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开封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藏木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开封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
| 行政区域 | 开封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06日 15:35 |
| 预算金额 | ¥714.9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毕良辉、姜庆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37819575 |
| 采购单位 | 开封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开封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7383989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B座2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137819575 |
| 附件: |
| 附件1 | 专家论证意见5.jpg |
| 附件2 | 专家论证意见4.jpg |
| 附件3 | 专家论证意见2.jpg |
| 附件4 | 专家论证意见3.jpg |
| 附件5 | 专家论证意见1.jpg |
公告内容文档 | 一、项目信息 |
| 1.项目名称:开封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藏木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
|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 近些年来,明代开封城遗址多个发掘地点出土了大量饱水木质文物,包括牌匾、家具、雕版等共计63件(套)。该批木质文物对于研究明清时期木质器具的制造工艺、社会生活及文化艺术具有重要意义。由于长期埋藏于饱水环境中,这批木质文物受到了地下水、微生物及其它有害物质的严重侵蚀,木质纤维素降解严重,木胎腐朽,机械强度低。目前,这批文物出土后主要采用保鲜膜包裹或浸泡在自来水中进行临时保护,但因缺乏相应的监测及控制设备,加之库房环境的变化,文物存在开裂、变形、糟朽等病害,亟待保护和修复,服务期限两年。 |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14900元 |
|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 开封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藏木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所采用的核心材料、工艺均为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受专利保护的独家核心技术,且该院是唯一对该批文物保存现状、病害情况掌握最全面、完成专项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的单位,无其他单位具备同等技术能力、项目经验及专属专利技术以完成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论证拟推荐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 1.名称: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
| 2.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陇海北三街9号 |
|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 张霞 | 河南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马风勤 | 深圳市雍钒浩建设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王艳 | 河南普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窦明明 | 开封技师学院 | 中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朱淑慧 | 河南万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中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 四、公示期限 |
| 2026年03月07日09时00分 至 2026年03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五、异议反馈时限 |
| 2026年03月07日09时00分 至 2026年03月13日17时00分 |
|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 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开封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和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 七、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开封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
| 地址:开封市鼓楼区迎宾路26号开封博物馆(老馆) |
| 联系人:赵老师 |
| 联系方式:15738398910 |
| 2.财政部门信息 |
| 名称: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 地址:开封市龙亭区大梁路242号 |
| 联系人: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联系方式:0371-23876034 |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B座25楼 |
| 联系人:毕良辉、姜庆杰 |
| 联系方式:151378195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