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涉案、被施救车辆保管服务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3月27日 16:1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临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涉案、被施救车辆保管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临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27日 16:13 |
| 预算金额 | ¥20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58557661 | ||
| 采购单位 | 临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临海市江南街道七一河路11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5855766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临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名称:临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涉案、被施救车辆保管服务采购项目
标的名称:临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涉案、被施救车辆保管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4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涉案、被施救车辆保管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04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临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定了关于涉案、被施救车辆保管服务的采购需求,1、永丰、杜桥、头门港三块场地要求:①每个场地面积不小于5亩,独立进出专用区域,整体地势平整,无积水无塌陷;②场地权属清晰无纠纷;③场地出入口应当满足100吨货车顺畅出入的要求。 2. 设施设备要求:①每个场地区域全封闭管理,保证物理隔离,有防盗能力,能确保车辆停放安全;②24小时值班岗亭,人员值勤,配备通讯设备,每个场地的值勤人员不少于两人,同时值勤人员要有责任心,具备一定的登记、管理能力;③监控全覆盖无死角,存储不少于6个月;④照明、消防设施齐全,符合规范,场地内的部分区域应当有雨棚等覆盖;⑤地面硬化,分区明确,标识清晰,排水系统完善,雨天无积水;⑥其中杜桥场地应提供100吨地磅,地磅精度要求应当符合交警执法称重所用。
根据采购方的要求,临海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是临海国有资产旗下企业,属于以从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该供应商于2021年4月通过反向竞价竞标成功古城、大洋涉案车辆保管服务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方式);于2024年4月通过单一来源方式成为古城和大洋涉案车辆保管服务的供应商,服务期三年。该供应商有多年的该服务从业经验,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服务要求,在服务期内能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考虑到该项目的保密性和特殊性,以及在服务管理上的一致性,临海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符合此次采购需求。
本项目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临海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台州临海市大洋街道东方大道637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3月26日至2026年04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13958557661
传 真:/
地 址:临海市江南街道七一河路11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临海市财政局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管部门电话:0576-85188034
传 真:/
地 址:临海市巾山东路112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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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服务专家论证意见.pdf (1.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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