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开封市商务局中国(开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综合 服务平台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开封市商务局 |
| 行政区域 | 开封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27日 16:24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223787288 |
| 采购单位 | 开封市商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开封市商务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537807790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95号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223787288 |
| 附件: |
| 附件1 | 论证表2.jpg |
| 附件2 | 论证表1.jpg |
| 附件3 | 签到表.jpg |
| 附件4 | 论证表3.jpg |
公告内容文档 | 一、项目信息 |
| 1.项目名称:开封市商务局中国(开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综合 服务平台项目 |
|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 该项目依托中国(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我市跨境电商试验区综合服务平台。内容主要包括综试区门户、统一身份认证、跨境电商协同申报系统、跨境进出口指标看板、金融保险产品、物流仓配产品、跨境电商信用信息及跨境风险信息等发布系统、跨境业务在线学习平台。服务期3年,服务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 |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000000元 |
|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 根据《中国(开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豫政〔2025〕23号),中国(开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综合服务平台要依托中国(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和金融机构、跨境电商企业信息共享,完善通关、物流、金融、保险、退税等功能,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服务。河南数岸科技运营有限公司是中国(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唯一开发和运维单位,中国(开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综合服务平台通关服务、数据交换等核心系统,必须直接调用中国(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下简称河南“单一窗口”)的申报通道及业务逻辑,我省跨境电商业务直连海关总署的唯一官方数据申报通道由河南“单一窗口”平台提供。为确保与省级系统无缝对接、保障数据权威准确与业务连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 1.名称:河南数岸科技运营有限公司 |
| 2.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保税区富一街西侧、康三路南侧富一街1号仓库办公楼405-9 |
|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 于小杰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于莹莹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刘颖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 四、公示期限 |
| 2026年03月28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4月0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五、异议反馈时限 |
| 2026年03月28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4月03日23时59分 |
|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
| 七、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开封市商务局 |
| 地址:开封市金明东街79号 |
| 联系人:李婷婷 |
| 联系方式:15537807790 |
| 2.财政部门信息 |
| 名称:\ |
| 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95号幢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3223787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