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网云平台授权及支撑服务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26年04月02日 18:5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网云平台授权及支撑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02日 18:51 |
| 预算金额 | ¥131.2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贾子豪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8708921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南兴道36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2870892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代理机构信息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网云平台授权及支撑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2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项目名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网云平台授权及支撑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保障我市检察机关工作网云平台稳定运行,此项目拟采购云平台有关的云基础服务、云管理服务、云eSight服务、应用中间件服务、云容器服务、云安全服务等。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31.2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我市检察机关工作网云平台按照最高检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部署要求采用华为云,为华为专有技术架构,具有不可替代性,仅原厂商可提供版本授权延续有关服务。为保障检察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连续运行,并保证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和服务配套,拟采购华为原厂授权服务。 由于以上原因,本项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思为佳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2号4-801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03日至2026年04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贾子豪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兴道368号 联系电话:022-2870892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2-59032816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2026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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