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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政务云平台智慧云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6年04月03日 01:0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政务云平台智慧云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淄博市大数据局
行政区域淄博市公告时间2026年04月03日 01:03
预算金额¥19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索艳艳
项目联系电话0533-2779988
采购单位淄博市大数据局
采购单位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33-3170513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宇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67号龙韵大厦7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33-2779988

淄博市政务云平台智慧云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淄博市大数据局

项目名称:淄博市政务云平台智慧云采购项目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淄博市政务云平台智慧云是延续前期淄博市智慧云已开展的业务延续性提供服务。通过本次项目服务,使云平台在以往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持续、良好、安全的为淄博市政务信息系统提供可靠的云服务。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196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2019年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现更名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标淄博市政务云平台智慧云服务商。全市各单位按照“按需申请,动态伸缩”原则,合理使用云资源,充分发挥了云计算在资源整合利用方面的优势。由于政务云平台技术架构复杂,承载业务系统数量多,数据资源量大,且关键政务信息系统需7×24小时持续稳定运行。若更换供应商,将涉及大量业务系统的迁移,造成整体工作时间过长、核心业务中断、迁移成本上升、数据丢失损坏风险增高、服务质量波动等一系列额外问题。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及《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二)原有服务项目完成后,需要继续购买,若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的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华能路87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03日至2026年04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根据《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系 人:王凯锋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联系电话:0533-3170513

2.采购代理机构

系 人:索艳艳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67号龙韵大厦704室

联系电话:0533-2779988

3.财政部门

名称:淄博市财政局

系 人:淄博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

联系电话:0533-3887227

附件


相关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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