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级行政审批证照或批准文件快递送达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4月07日 17:5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慈溪市级行政审批证照或批准文件快递送达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慈溪市政务服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慈溪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07日 17:58 |
| 预算金额 | ¥7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无 |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 采购单位 | 慈溪市政务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4-8959048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慈溪市政务服务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慈溪市政务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慈溪市级行政审批证照或批准文件快递送达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慈溪市级行政审批证照或批准文件快递送达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00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采购人因实际业务需要,需采购慈溪市级行政审批证照或批准文件快递送达服务。快递寄送服务全年无休,按服务时限和揽收要求进行收件和投递。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7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涉及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文件;(2)规划、土地、建设类批复文件;(3)机构/资质设立批复文件;(4)行政决定类文件,以上文件均属于国家机关公文类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因此本项目不得由快递企业承接。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分公司作为邮政企业分支机构,是慈溪区域内唯一能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综上所述,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横河镇上剑山村杨梅大道北路800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慈溪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590480
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慈溪市财政局
联系人:陈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4-63837078
地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158号6楼625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附件信息:
-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pdf (1.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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