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医院医用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7月22日 13:2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昌吉市人民医院医用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昌吉市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2日 13:25 |
| 预算金额 | ¥335.16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甘甜、龚慧婷、唐江邻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5221688 | ||
| 采购单位 | 昌吉市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昌吉市宁边西路13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4-816222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品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460号兴乐世贸广场29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1-5221688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昌吉市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昌吉市人民医院医用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昌吉市人民医院医用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尿液分析试纸条、尿液有形成分分析仪试剂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5877.76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满足科室仪器及患者的诊疗需求
标项二
标的名称:昌吉市人民医院医用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血细胞分析用稀释液等7项检测试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76226.89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满足科室仪器及患者的诊疗需求
标项三
标的名称:昌吉市人民医院医用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血细胞分析用溶血剂 LC LYSE等4项检测试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17600.52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满足科室仪器及患者的诊疗需求
标项四
标的名称:昌吉市人民医院医用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上机血培养瓶(树脂儿童培养瓶、树脂厌氧培养瓶、树脂需氧培养瓶)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2300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满足科室仪器及患者的诊疗需求
标项五
标的名称:昌吉市人民医院医用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超敏C—反应蛋白(HS—CRP)测定试剂盒(乳胶免疫比浊法)等20项检测试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09110.1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满足科室仪器及患者的诊疗需求
标项六
标的名称:昌吉市人民医院医用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清洗液两项(全自动血液流变分析仪用)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532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满足科室仪器及患者的诊疗需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351647.27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标项一:该院拟采购的尿液分析试纸条、尿液有形成分分析仪试剂是医院原有设备爱威AVE-752+AVE-766配套使用产品,由于知识产权、技术保护措施限制,其他品牌产品无法与原有设备匹配或代替使用,属于唯一厂家生产,具有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以及74号令的相关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购置。
标项二:该院拟采购的血细胞分析用稀释液等7项检测试剂是医院原有设备迈瑞BC-6800配套使用产品,由于知识产权、技术保护措施限制,其他品牌产品无法与原有设备匹配或代替使用,属于唯一厂家生产,具有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以及74号令的相关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购置。
标项三:该院拟采购的血细胞分析用溶血剂 LC LYSE等4项检测试剂是医院原有设备迈瑞CRP-M100配套使用产品,由于技术保护措施的限制,其他品牌产品无法与原有设备匹配或代替使用,属于唯一厂家生产,具有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以及74号令的相关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购置。
标项四:该院拟采购的上机血培养瓶(树脂儿童培养瓶、树脂厌氧培养瓶、树脂需氧培养瓶)是医院原有设备安图BC120配套使用产品,由于技术保护措施的限制,其他品牌产品无法与原有设备匹配或代替使用,属于唯一厂家生产,具有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以及74号令的相关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购置。
标项五:该院拟采购的超敏C—反应蛋白(HS—CRP)测定试剂盒(乳胶免疫比浊法)等20项检测试剂是医院原有设备迈瑞BS2000M配套使用产品,由于技术保护措施的限制,其他品牌产品无法与原有设备匹配或代替使用,属于唯一厂家生产,具有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以及74号令的相关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购置。
标项六:该院拟采购的清洗液两项(全自动血液流变分析仪用)是医院原有设备天海MVIS-2040A配套使用产品,由于技术保护措施的限制,其他品牌产品无法与原有设备匹配或代替使用,属于唯一厂家生产,具有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以及74号令的相关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购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标项一:国药集团新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标项二:九州通健康产业(新疆)有限公司 标项三:九州通健康产业(新疆)有限公司 标项四:新疆博卡嘉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标项五:九州通健康产业(新疆)有限公司 标项六:新疆博卡嘉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标项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长春中路街道长春路819号澳龙广场大厦B座10楼1001、1002、1003、1004室 标项二: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277号爱地大新中心1#商业办公楼办公1205室(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标项三: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277号爱地大新中心1#商业办公楼办公1205室(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标项四: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八家户街道河南东路38号天和新城市广场B座11层办公1号、5号、7号、9号 标项五: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277号爱地大新中心1#商业办公楼办公1205室(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标项六: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八家户街道河南东路38号天和新城市广场B座11层办公1号、5号、7号、9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7月21日至2026年07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994-8162220
联系地址:新疆昌吉市宁边西路135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994-2528509
联系地址:昌吉市财政局-昌吉市长宁路17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甘甜、龚慧婷、唐江邻
联系电话:0991-5221688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460号兴乐世贸广场29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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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标项一.pdf (630.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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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标项二.pdf (645.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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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标项三.pdf (658.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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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标项四.pdf (637.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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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标项五.pdf (653.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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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标项六.pdf (639.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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