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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公告及宣传项目(二)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7月29日 23:4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重大项目公告及宣传项目(二)
品目

采购单位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青岛市公告时间2026年07月29日 23:44
预算金额¥2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青岛毅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0532-66565116
采购单位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21号甲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32-85750552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毅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129号 C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重大项目公告及宣传项目(二)

拟采购的获取或服务的说明:重大项目公告及宣传项目(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青岛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分传统平面媒体和新媒体两大类,立足党报“平台型媒体”发展战略,构建起集青岛日报、青岛早报、青岛晚报为主体的平面媒体集群和官方网站青报网、新闻客户端“观海新闻”、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为一体的“一报一网三端多平台”体系,以及青岛新闻网、青岛掌控传媒丰盈业态,确立了以报网交互、精准传播为特征的全新传播机制。青岛日报作为中共青岛市委机关报,已形成“报网端微”等多平台的全媒体传播独特优势,对于宣传青岛住建重点工作、报道重大工程进展等是最佳的宣传渠道,也能取得最具匹配度的宣传效果。青岛日报社、青岛日报报业集团针对青岛地区传播住建政策、举措、成效等,采取项目走访、调研跟踪、市场分析等形式,能够更好地服务青岛市民满足该特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及《中华人民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青岛日报报业集团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青岛日报报业集团(青岛日报社)

地址:青岛市太平路33号

三、公示期限:2026-07-29至2026-08-06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21号甲

联系电话:0532-8575055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青岛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08号

联系电话:0532-85855850

3.代理机构:青岛毅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青岛毅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129号 C座

联系电话:0532-6656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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