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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联通互联网出口带宽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8月10日 10:5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联通互联网出口带宽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6年08月10日 10:57
预算金额¥6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冉
项目联系电话19059771125、0371-85510622
采购单位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71-63518019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059771125、0371-85510622
附件:
附件1单一来源专家论证1.pdf
附件2单一来源专家论证3.pdf
附件3单一来源专家论证2.pdf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联通互联网出口带宽采购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当前我校现有的网络情况是由运营商直接接入城域骨干网机房核心设备上,继续使用可减少网络层级、网络抖动等故障节点,学校也一直使用对应教学和办公用IP地址,如更换后会导致在用系统和应用更换IP地址等问题,导致在用应用和系统出现不稳定和磨合期。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50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1)节约成本,符合政策要求
互联网出口带宽服务、公网IP地址和校区互联链路,是保障学校网络运行稳定的基础。本项目涉及现有网络基础设施的延续使用和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从成本角度分析,若在本次网站建设与平台升级过程中更换供应商,将导致网络系统架构割裂,进而产生一系列高额隐性成本,其中包括数据迁移、网络接口重构以及用户培训等方面的费用。这不仅会大幅增加人力与时间投入成本,还无法确保升级后网络系统数据资源的完整性。
依据《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我校此次互联网出口带宽采购完全符合这一情形,具备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政策依据,同时从现实需求出发,也有采用该采购方式的必要性,能够在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的同时,实现成本的有效控制。
(2)保障网络应用IP地址延续与安全,实现无缝衔接
学校出口带宽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只有教科网、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四家可以提供。但各家运营商所能提供的资源不同,具有不可替代性,鉴于学校的办学规模,为保障对校外资源的访问速度,且关系到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更换供应商将带来极大的技术风险和运营成本,不符合学校实际需求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学校使用的电路一直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提供的校园网出口带宽服务。结合学校业务运行现状、数据迁移风险、项目实施周期、人员培训周期及采购成本控制等多方面综合论证,采用原有电路继续使用的方案,最贴合我校实际管理与业务运行需求。综上所述,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2.地址:郑州市马寨镇东方路55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来社安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 副教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罗伟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高级实验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耿芳芳 河南中医药大学 副教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6年08月11日08时00分  至  2026年08月1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6年08月11日08时00分  至  2026年08月17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66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1-63518019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25号
联系人: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方式:0371-65808411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
联系人:张冉
联系方式:19059771125、0371-855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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