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委托公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8月22日 15:5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委托公证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22日 15:53 |
| 预算金额 | ¥1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1-89525546 | ||
| 采购单位 |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富阳区桂花西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1-8952554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
项目名称: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委托公证服务项目
标的名称: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委托公证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00000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开展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等业务审查工作,并出具审查意见书或公证文书。
2、协助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等业务引起的信访、复议诉讼等纠纷调处工作以及复议诉讼应诉工作。
3、开展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等法律咨询、培训及政策宣传工作。
4、协助制订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等业务的规章制度、法律文书,参与有关业务会审等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3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工作机构提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公证处作为富阳区唯一公证处,符合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公证处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江连街27号二楼
三、公示期限
公示至2026年8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
联 系 人:盛兵
联系电话:0571-89525546
传 真:/
地 址:富阳区桂花西路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采监科、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联 系 人:林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227671
传 真: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单一来源论证资料.pdf (2.4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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