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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公安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龙陵县堵源截流强边固防设备运行维护项目”的公示

2026年08月24日 10:5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龙陵县堵源截流强边固防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龙陵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保山市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4日 10:58
预算金额¥735.372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赛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875-6127885
采购单位龙陵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龙陵县龙山镇东坡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75-6123276
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龙华社区龙陵县财富中心S2幢7号1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75-6127885
附件:
附件1单一来源论证材料.pdf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龙陵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龙陵县堵源截流强边固防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提供“龙陵县堵源截流强边固防设备运行维护项目”的运维服务工作,运维期3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735.372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经论证,本项目边境技防运维系统与保山市级平台深度集成,网络拓扑、安全策略均为定制化设置,系统整体性强。若更换运维服务商,易产生技术衔接断层,造成财政资金浪费,还将影响边境堵源截流、治安管控业务正常开展,同时存在敏感安防数据泄露风险。原供应商熟悉全套系统配置,可保障业务连续稳定运行。本项目的采购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 号文第二条第(一)款第6种情形。“6.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经论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4号


三、公示期限


2026-08-25至2026-08-31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论证专家如下表:序号 姓名 学历 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1 王双凤 本科 高级工程师 龙陵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39875457932 朱洪存 本科 副主任医师 龙陵县妇幼保健院 180875828703 陈德荣 本科 高级工程师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5775166924 唐迎春 本科 高级工程师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135775391595 赵江丽 本科 高级工程师 云南晨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378752957经专家论证,论证意见如下:技术专家意见:经论证,本项目边境技防运维系统与保山市级平台深度集成,网络拓扑、安全策略均为定制化设置,系统整体性强。若更换运维服务商,易产生技术衔接断层,造成财政资金浪费,还将影响边境堵源截流、治安管控业务正常开展,同时存在敏感安防数据泄露风险。原供应商熟悉全套系统配置,可保障业务连续稳定运行。本项目的采购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 号文第二条第(一)款第6种情形。“6.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经论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龙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龙陵县公安局

联系地址:龙陵县龙山镇东坡路

联系电话:0875-6123276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联系电话:0875-312679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云南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龙华社区龙陵县财富中心S2幢7号101

联系电话:0875-6127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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