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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一来源京津冀协同发展宣传节目制作征求意见公示

2026年09月16日 15:1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京津冀协同发展宣传节目制作
品目

采购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6日 15:18
预算金额¥49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红
项目联系电话13552541378
采购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55590221
代理机构名称刘晓红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552541378
附件:
附件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pdf
附件2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pdf
附件3京津冀协同发展宣传节目制作单一来源公示(1).pdf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京津冀协同发展宣传节目制作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名称:京津冀协同发展宣传节目制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进一步加大北京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制作京津冀协同发展宣传节目,并定期在北京广播电视台财经频道播出。节目重点展现北京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并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心的事项,开展宣传解读;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进行宣传节目制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95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项重大国家战略,政策性强。北京广播电视台是北京市唯一由市政府设立的,覆盖全市行政区域的广播电视台,具有独特的宣传优势,在宣传北京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资源和能力。北京广播电视台财经频道具有制作多档政策解读类专栏和专题节目的相关经验,是一个具有北京影响力、与首都地位相匹配的专业化频道,传播覆盖面广。该专题节目将在北京电视台财经频道黄金时段播出。

此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因此,本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组推荐北京市广播电视台作为唯一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台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

三、公示期限

 2026-09-16 09:00至 2026-09-22 17:00

四、其他补充事宜:

4.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发布。

4.2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6年09月22日17:00前以实名并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

联系电话:010-5559022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北京市财政局采购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

联系电话:010-5559240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552541378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 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

(1) 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pdf

(2) 京津冀协同发展宣传节目制作单一来源公示(1).pdf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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